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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處是在分管校長領導下對全校學生進行德育教育和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有:1、制訂學校德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2、負責招生、軍訓、新生入學教育等工作。3、負責班主任培訓、考核及班主任津貼核算工作。4、負責學生操行評定、綜合測評及畢業鑒定管理工作。5、負責學生獎懲及學額統計工作,負責各類學生及班集體評優工作。6、負責辦理學生違紀處分、撤消處分手續,處理學生重大偶發事件及后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7、與教務處等部門共同制訂學生獎助學金發放條例,組織評審、發放學生獎助學金。8、會同校團委指導學生會開展工作,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提高學生綜合素質。9、負責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10、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及學校師生員工衛生保健和疾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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